以下就是空中交通规则的细则:
01
速度快的飞行器必须让速度慢的先行;有动力的飞行器必须让无动力的先行。依此原则,各种飞行器的空中优先权依次大致为热气球、滑翔伞、悬挂滑翔机(三角翼悬挂)、滑翔机、动力伞、动力悬挂滑翔机、超轻型和轻型飞机、一般飞机……(注:滑翔机在600米以下的高度对悬挂滑翔机有优先权)。
02
两个飞行器迎面相遇时,应各自向右转弯避让。
03
当两个飞行器交会时,处于右侧的飞行员拥有优先通行权,为此其他飞行员应向左或向右转弯改变航线。
04
同一方向飞行时.高度高的飞行员应让高度低的先行。在同高度、同方向的情况下,靠右边的一方有优先通行权。(例外情况.如左边是山体,则靠山体的一方有优先通行权)。
05
超越前方飞行员时.一般应由右边超越,并应随时注意前方飞行员的动态。前方飞行员有先行权。
06
进行山坡动力气流翱翔时,靠近山坡的飞行员拥有优先权。高度低的飞行员也拥有优先通行权。
07
在山坡动力气流中改变飞行方向时,始终要朝离开山体的方向转弯、以防止撞山。后方飞行员要超越前方飞行员时,应从山体和前方飞行员之间通过,以防止在超越过程中因前方飞行员突然转弯或改变方向而相撞。
08
在进行热气流翱翔时.高度低的飞行员拥有优先通行权(因为他一般难以观察上方情况)。同时,先进入热气流盘旋的飞行员拥有优先权,所有在其后进入热气流的飞行员做360度盘旋时的方向也必须与先人者保持一致。
遵守空中交通规则,既能保障自己的安全,也能为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飞行环境。所以在空中飞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周遭环境,遵守空中交通规则。空中交通规则不仅是所有飞行员空中活动的共同守则,而且也是万一发生空中相撞事故时裁定责任的主要依据,所以,任何人都不可轻视。
此外,我们在飞行中部还要注意飞行器之间的相隔距离问题,为保证安全,在空中各飞行器之间最小水平和垂直距离任何时候都不应小于15米。尤其是在空中无法确认对方是否懂得空中交通规则时,更要增大相互间的间隔距离,随时注意其他飞行器的状态,并礼让先行,以防发生相撞事故。
答,据主管部门介绍,超轻型飞行器必须在民航局《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规定的限制条件下飞行;并且当局方提出要求时,运行超轻型飞行器的任何人应当允许局方检查其飞行器是否符合超轻型飞行器的条件。
第91.1303条 检查的要求
(a) 在局方要求时,按照本章运行超轻型飞行器的任何人应当允许局方检查其飞行器是否适用于本章的规定。
(b) 在局方要求时,超轻型飞行器的驾驶员或运营人应当提供表明该超轻型飞行器只遵守本章规定的可靠证据。
第91.1305条 偏离
需要偏离本章要求实施运行的任何人应当持有局方颁发的书面偏离批准文件。
第91.1307条 合格证和登记
(a) 超轻型飞行器及其部件和设备不要求按航空器适航审定标准进行审定,也不要求具有适航证。
(b) 局方对驾驶超轻型飞行器的人员没有航空知识、年龄及经历的具体要求,也不要求其具有航空人员执照及体检合格证。
(c) 超轻型飞行器不要求国籍登记或喷涂任何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