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劳动法》规定的工资计算周期统一为每月1日至月底。工资发放的具体时间,则根据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方式不同而不同,有每月10日、15日或20日发的,可以在本月发放本月的工资,也可以是本月发放上月的工资。
其次,用人单位工资的计算期间与会计期间应当是一致的,即每月工资计算期间为某月1日至某月底,按实际公历日历天数计算。具体工资发放时间受单位经济条件及会计核算速度的影响,有早有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按月及时发放工资。如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