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意球:任意球有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直接任意球直接入门得分,间接任意球直接入门不算得分,除非球入门前碰对方或本方队员进门可算得分。罚球程序:
将球放定在犯规地点。
2.对方队员距球到少5米。
3.在裁判鸣哨或示意4秒钟内将球踢出。
4.踢球时主罚队员一脚站定,用另一脚踢球,(即不能助跑或跨步踢)。
5.球被触动后即算比赛开始。
二、球点球:当在比赛中执行罚球点球,以及在上半场或全场比赛终了时,延长时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如踢出的球触及门柱,或触及横梁,或触及守门员,或连续触及门柱、横梁或守门员而进入球门,只要没有犯规现象发生,均应判进球有效。罚球程序:
1.球放在罚球点上。
2.除主罚队员外,其余双方队员离开罚球区外,并到至少距罚球点5米。
3.对方未踢球前,守门员必须站在两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
4.主罚队员在罚球区举手向裁判示意,在裁判鸣哨后,主罚队员一脚站定,用另一脚将球向前踢出(即不能助跑或跨步踢)。
5.球点球直接入门算得分。
6.为完成罚点球过程延长的时间踢出的球点球,只要没有其它犯规,球进门有效(包括球在进门前,触及门柱、横梁、守门员身体或先后触及三者后进入门内)。
三、球门球: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柱外的球门线,而最后踢或触球是攻方队员,判由守方守门员掷球门球。罚球程序:
1.守方守门员站在本方罚球区内,用手将球掷出本方罚球区外,但不得将球掷过中线,算合法,比赛方算开始。若球掷出后被罚球区外掷球方半场内的队员(不论那方)踢或触及,球落在任何一方半场也算合法。
2.掷球门球时,对方队员在球未被掷出罚球区之前应站在罚球区外。
四、角球: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柱外的球门线后,而最后踢或触球的是守方队员,判为攻方踢角球。踢角球的程序:
将球放定在球出线所在的球门线与边线的交点上。
2.踢球队员一只脚站定,用另一只脚将球踢出(不得助跑或跨步踢)。
3.必须在4秒内将球踢出。
4.对方队员要距球5米。
5.角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扩展资料:
以下情况下可以求证裁判直接任意球﹕
1、踢或意图踢对方球员。
2、绊倒对方球员。
3、跳向对方球员。
4、用粗暴或危险动作去碰撞对方球员。
5、从后去碰撞对方球员。
6、击打或意图击打对方球员。
7、抓着对方球员。
8、推对方球员。
9、用手或手臂触球。
10、向对方吐口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