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孔子以来中国儒家文化传统有一个重要的文化理念,叫做礼乐合一,礼乐是实现儒家“仁学”的重要手段。那“礼”是什么呢?
礼不全是我们现代人所说的礼貌、礼仪甚至礼物的概念,它是通过礼仪的外在形式来表达一种制度构建。是一套表达尊卑、社会阶层的完整的社会规范系统,通过这套系统从而形成良好的政治、道德秩序。
“乐”呢,则是指乐舞,乐舞作为艺术形式主要作用于人的感性和精神,在我们的艺术学概论中,认为乐舞可以把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转化为个体的自觉需求。
“礼乐”指的是礼仪和音乐。“礼”包括各种礼节规范,“乐”则包括音乐和舞蹈。实际上,我们只要考察“仁义”的形式特征:他人和我,就会明白“仁”是爱他人,与“礼”对应;而“义”的自我约束,与“乐”对应。
在儒家看来,礼仪代表着对他人、对群体的爱;而音乐和舞蹈则是自我修身的一种比喻。音乐的旋律由每一个音符组成,看起来是随意的自由组合,然而音乐的内在却有一定的规律(如和弦的构成)确定了“音”的结构。人的内在决策机制也是如此,看似自由的人却受到情感规律的约束。一个人坚持“礼乐”的最高境界,就如孔子所说的“随心所欲不逾矩”,这句话出自《论语·第二章·为政篇》。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可见,孔子一生都在寻找两样东西:从心所欲的“欲”和不逾矩的“矩”。“不惑”是对自身欲望的理解,“天命”是对外部规矩的理解,“耳顺”是两者相互妥协的阶段。他做到两者不仅不冲突,而且相得益彰的境界已是七十高龄。
正因为儒家追求的伦理最高境界,本质上是源自情感的,源自天命的。这和艺术所追求的“人类最原初的美感”是一致的。而“礼乐”也以音乐作为表象,所以儒家的伦理思想本身与艺术是相通的。
正因为持有这样的看法,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一位天津画家的丙烯画作,立即就联想到了“礼乐”。
这位从音乐跨界到绘画的画家把这个系列命名为“Sound and vision”,用绘画艺术再现了音乐的本质:用“受到约束的结构”去表达自由的情感。这也正是“礼乐”、“随心所欲不逾矩”所表达的思想。画中看似凌乱线条在大块的色彩中自由穿梭,那些泾渭分明的边界似乎是一种阻隔,但又不全是阻隔。
以“礼乐”为核心的儒家伦理思想正是如此:规矩虽然有明晰的边界,但不是僵化的条文,发而是心中情感。修身之人,只要从本心出发,拥有同情之心、羞恶之心,人的行为也可以如画家邵姺的画作一样成为令人愉悦的艺术。
倘若孔子以这样的“艺术”姿态出现在现代,我们看到的将会是一位可爱的老头,而不是絮絮叨叨讲规矩的老人。如果我们身边有人达到这样的境界,与之相处也一定是愉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