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面试认定,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依据《2017年下半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现场审核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 ②毕业证书;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在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 ②毕业证书; ③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 ②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