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小学转学最新规定2022年(太原小学转学最新政策)

太原小学转学最新规定2022年(太原小学转学最新政策)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04-16 08:24:14

太原小学转学最新规定2022年

一、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二、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三、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四、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五、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六、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学生转学,应当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教育局)批准。

小学、初中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家长)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转学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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