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优抚对象进行抚恤补助的标准为: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一、烈士、因公殉职人员家属抚恤金标准烈士遗属:每人每月2,877元。因公殉职干部、军人遗属:每人每月2,482元。因公殉职工人遗属:每人每月1,746元。二、退役军人优待抚恤金标准一级伤残军人(100%至80%):每人每月1,297元。二级伤残军人(79%至60%):每人每月978元。三级伤残军人(59%至40%):每人每月649元。四级伤残军人(39%至20%):每人每月325元。五级伤残军人(19%至10%):每人每月162元。六级伤残军人(9%至1%):每人每月81元。优抚对象、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因公致残军人、烈士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金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