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春秋战国时期的
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体现,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秦始皇改革,正式成为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武王,郡制起源于秦穆公,经过法家历代的改革,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隋开皇三年(583年),改郡为州,州县制取代了郡县制。[1]唐代柳宗元写有政论文章《封建论》,认为中国分封制度是百害而无一利,并阐发了郡县制的优越性。
秦朝。
郡县制的核心是皇权专制。公元前220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废除分封制,在商鞅变法的基础上于全国推行郡县制。郡县制从秦朝正式实行后,影响了中国的整个封建皇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