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鼠狼是保护动物,但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而属于“三有”及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是三级保护动物。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三有”野生动物适用于本法的规定,总体来说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不过级别低一些。
黄鼠狼是指中华黄鼠狼,根据中国物种红色名录评估,中华黄鼠狼被评为“无危”,也就是没有受到明显威胁并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物种。但是,这并不代表它们是保护动物。
在中国,野生动物的保护程度通常根据《中国保护野生动物法》进行区分,其中一般分为三个等级: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和普通保护动物。
中华黄鼠狼是普通保护动物,通过法律措施来限制捕杀或贩卖,同时禁止非法猎捕和买卖。所以,虽然中华黄鼠狼并不是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动物,但其仍受到法律保护,不应随意捕杀或滥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