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平行志愿时的规则主要有:
1. 志愿并列。考生所填报的多个院校相互并列,即在同一投档时间段,考生所填院校均有可能被检索。
2. 位次优先。在检索考生的院校志愿前,首先要将所有考生的投档位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时检索某一考生位次时,遵循该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3. 遵循志愿。考生所填报的多个平行志愿是有顺序的,当检索到某一考生时,按所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投档,一旦出现符合条件的院校,就会立即进行投档。
4. 一轮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就不再进行后续志愿的检索和投档。
以上是平行志愿的基本规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仍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而传统的顺序志愿则是根据“志愿优先,按分排序”。
分数优先是指:平行志愿首先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类(文科、理科、文体类)排序,计算机按照顺序依次检索,首先检索第一名考生的院校志愿,若第一名投档或者滑档,则检索第二名考生院校志愿,依次类推。 注意:平行志愿填好后就不可更改,在甲乙两人总分相同时,按照文综(理综)成绩高低区分,必须排出先后顺序,各省市具体规则有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