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标准为850元/人·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标准为550元/人·月。每月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费发放标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根据自理能力评估结果,具备全自理的特困人员,为其照料护理人发放照料护理补贴175元/月·人;具备半护理能力的特困人员,为其照料护理人发放照料护理补贴263元/月·人;具备全护理能力的特困人员,为其照料护理人发放照料护理补贴438元/月·人。
贫困户产业扶持补助:
补助标准为4000元/户,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验收合格后兑现该项资金。
贫困户教育补助:
1. 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
2. 义务教育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享受寄宿生补助,小学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期625元,享受营养改善计划,4元/生/天;
3. 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4. 大学教育:每人每年可获得4000元补助 (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贫困户医疗补助金:
1. 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
2. 在区内住院治疗目前实行的是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3. 2017年贫困户免收新农合费用。
贫困户民政低保补助:
1. 重点低保保障标准为220元/人/月;
2. 一般兜底保障标准为120元/人/月。
贫困户建房补助:
1.危旧房改造补助:C级补助1.5万元/户,D级补助2.5万元/户;
2. 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自愿到朝天中心城区购买合法商品房的,人均补助5万元;自愿在农村按统一规划自建的,人均补助2万元;
贫困户社保补助:
1.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一般贫困人员每人每年补助60元;农村低保人员每人每年补助100元。
2.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每人每年由72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3.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一般城乡居民的报销比例提高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