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凭证及账本的移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交接表要写清楚:交接表上的内容应与事实相符,这包括各项工作的内容、时间、地点、责任人等,以及凭证的编号、账本的页数等。
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应与事实相符,企业帐要与银行帐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此外,还要检查保管帐与实务是否相符。
核对单位往来帐和个人帐:这可以帮助移交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分类整理:按照顺序排列,检查日期、编号是否齐全,是否缺页、漏编。
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
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对面积较大的原始凭证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一样的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
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以上步骤完成后,交接过程才算结束。会计凭证和账本的移交不仅是工作的交接,也是责任的交接,需要双方共同认真对待。
点清移交书量,认真核实移交清册,准确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