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可抗辩期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声明和问询信息保留权利,以核实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此期间内有权拒绝支付给予保险金的权利。
这一期限通常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其目的是为了确保保险公司能够对被保险人申报的健康状况等信息进行审查,以减少任何虚假、夸大或隐瞒的可能性,并保护保险公司的权益。
人寿保险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保险公司如发现有任何足以影响保险承保或费率的因素,都可以解除合同。这个两年,就是可抗辩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