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
二是按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是编制采购项目实施计划。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同时编制采购项目实施计划,然后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备。
四是按照实施计划确定的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活动,或者委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五是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六是按采购文件和合同的约定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七是按合同约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采购资金直接支付供应商。
八是对采购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九是将采购项目资料按档案管理有规定集中归档。
十是将采购信息纳入本部门或本单位的政府采购信息资源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