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是1600年至1750年间在欧洲盛行的一种艺术风格。它产生在反宗教改革时期的意大利,发展于欧洲信奉天主教的大部分地区,以后随着天主教的传播,其影响远及拉美和亚洲国家。
巴洛克作为一种在时间、空间上影响都颇为深远的艺术风格,其兴起与当时的宗教有着紧密的联系。
不仅在绘画方面,巴洛克艺术代表整个艺术领域,包括音乐、建筑、装饰艺术等,内涵也极为复杂。
但最基本的特点是打破文艺复兴时期的严肃、含蓄和均衡,崇尚豪华和气派,注重强烈情感的表现,气氛热烈紧张,具有刺人耳目、动人心弦的艺术效果。
17世纪巴洛克美术的艺术特征是有豪华的特色,它既有宗教的特色又有享乐主义的色彩;它是一种激情的艺术,它打破理性的宁静和谐,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非常强调艺术家的丰富想象力;它极力强调、运动,运动与变化可以说是巴洛克艺术的灵魂。
代表画家以及作品:
1、彼得·保罗·鲁本斯
代表作品:《阿玛戎之战》,《强劫留西帕斯的女儿》,《美惠三女神》
2、凡·代克
代表作品:《保利纳·阿尔多诺像》
3、卡拉瓦乔
代表作品:《圣乌尔苏拉殉难》、《圣马太蒙召》、《拉撒路的复活》、《圣彼得的否认》、《施洗约翰》
4、卡拉契
代表作品:《《圣母哀悼基督之死》
5、伦勃朗
代表作品:《木匠家庭》、《夜巡》、《三棵树》、《浪子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