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公主”专指皇帝之女,郡主专指太子之女,王女只能称为县主。
这中间仍然是有例外的,为国和亲的女子,即便只是宗族之女,也冠以“公主”之名。堂堂大唐帝国,一有事就派女子和亲,前后共有二十多位公主远嫁异邦,这中间,真正是皇帝女儿身份的,只有三位,一位是唐肃宗李享的女儿宁国公主,一位是唐德宗李适的女儿咸安公主,一位是唐穆宗女儿太和公主,其它均为宗室女。著名的文成公主也是宗室女,被唐太宗李世民封为公主,嫁与吐蕃松赞干布。
唐朝的公主是没有等级之分的,只有嫡庶之分和亲疏之分。有封号,但是都不去食邑,公主只能收税不能插手行政管理.封号不是自己的封地,封号的大小根据公主的嫡庶和与皇帝的亲疏程度来分封的。
公主的尊号全都是收取税收地的名字,往往以一县之地封赐,当然并不是指整个县。也会有封赏园林、住宅、奴仆、财宝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