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最新政策,2024年起,部分省份的带病返乡补助标准将有所提高。其中,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300元,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450元,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600元,每人每月增加50元,达到每人每月770元。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报销比例,5000元(含)以下部分补助25%,5000元至10000元(含)部分补助40%,10000元以上部分补助55%。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0000元(含)以下部分补助70%,10000元以上部分补助80%;
2、老复员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无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伤残人员10000元(含)以下部分补助50%,10000元以上部分补助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