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宗教团体的申请文件;
(二)《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封面上加盖宗教团体公章);
(三)拟设立地信教公民情况说明;
(四)拟主持宗教活动的教职人员基本情况(简历)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五)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简历)、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是宗教教职人员的还要提供教职人员证复印件,是信教公民的提供信教的相关证明);
(六)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七)拟设立地村居及乡镇(街道)政府部门意见;
(八)县级政府土地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手续;
(九)县级政府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手续;
(十)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如:拟建场所平面图、鸟瞰图及历史遗留房屋、石刻的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