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对虾稻田虾苗有影响。
丁草胺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杂草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色深绿,导致死亡。丁草胺可用于水田和旱地防除以种子萌发的禾本科杂草、一年生莎草及一些一年生阔叶杂草,如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毡等。对鸭舌草、节节菜和尖瓣花等有较好的预防作用。只有少量丁草胺能被稻田吸收,而且在体内迅速分解代谢,因而稻苗有较大的耐药力。持效期为30—40天,对下茬作物安全。
丁草胺对鱼虾毒性较强,不能用于养鱼,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丁草胺对鱼类有害,残药或洗涤用水不能倒入河、池塘中,不能在养鱼的水稻田里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