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的本质含义:
首先,税收的征收主体是国家,征收客体是单位和个人。
其次,税收的征收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西方学者更强调“公共需要”)。
第三,税收征收的依据是法律,凭藉的是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因此,征税体现了强制性特征。
第四,征税的过程是物质财富从私人部门单向地、无偿地转给国家。
第五,从税收征收的直接结果看,国家以税收方式取得了财政收入。
因此,我们可以给出税收的完整定义如下: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的特征: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税收的强制性、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固定性。
税收三个基本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即它们的之间的联系:
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它必须具有强制性。税收的无偿性,必然要求征税方式的强制性。强制性是无偿性和固定性得以实现的保证。强制性征税是对所有者财产的无偿占有,如果国家可以随意征税,没有一个标准,就会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最终将危及国家的利益。所以,征税必须具有固定性。总之,税收的“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是一个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统一体。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必须无偿征收。而无偿征收必须借法律的强制手段。而强制、无偿地征收,又必须具有固定性,否则会遭到纳税的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