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者和债权人都是公司资金的提供者,所有者对资金即有部分所有权也有使用权,他们对资金的责任是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而债权人因为暂时失去了资金的使用权,他们对资金的目的具有从属性 —— 先安全后收益,不愿意承担过高风险。所以在投资时要尽量选择收益稳定的项目;财务管理时做好应收账款的回收期,因为回收期过长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违约坏账,因此不要因为利润表好看采用账龄换业务的经营策略;再就是设定风险报酬,尽量与风险偏好高的人进行合作,那样你在操作时才不会那么拘束。
与债权人合作时,寻求抵押、质押、保证,以达到风险转移,又或者是有利于双方的借款模式,比如售后回租,先将设备卖给债权人,再以总价高于卖价的金额租回设备,合同结束,设备继续归所有权人。这样所有者不仅迅速获得了1笔资金,也不耽误正常的经营运作;而债权人则拥有了物品所有权,在法律上有了保障。
所有者与债权人常常处于剑拔弩张的原因之一 —— 债权人权力过大。他们认为自己投了钱,就想在公司内部具有话语权,但对于市场洞查,经营把控,却远比不上常年处在第1线奋斗的人们,所以总想纸上谈兵,夸夸其谈让市场认可,让消费者接受,这本就是痴人说梦。可以针对这个问题将利润分配与经营管理分离,或者坐享利润不参与管理都不失为1个好办法。
所有权人的利益与债权人的利益并非不可调和,只要把握住1个核心点:利润。大家都有钱可赚的情况下,再大的矛盾都能将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