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深汕特别合作区将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权划归飞出地深圳主导,开创了中国扶贫史无前例的新模式。
深汕特别合作区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多方面去帮扶、影响汕尾的发展,开创了中国扶贫模式从“点、线、面”帮扶到多面“体”城市帮扶的先河。
合作区扶贫新模式主要表现在提供“经济特区带动革命老区”区域合作范例、提供双增长级的经济发展模式、创新区域合作帮扶体制、创新区域合作帮扶治理体系四个方面。
2011年2月1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了《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基本框架方案》,正式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为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享有地级市一级管理权限,委托深圳、汕尾两市管理,深圳市主导经济管理和建设,汕尾市负责征地拆迁和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