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房积分政策细则包括:
1、认购对象:根据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家庭或个人;
2、名下房产:认购申请时,认购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名下住房套数计算按照住房限购政策规定执行,无房的,+20分;
3、认购对象为沪籍家庭且名下住房为1套的,+5分。
1、基础分细则。家庭情况:认购新房时,家庭状况为已婚状态+10分;认购人为未婚、离异或丧偶等情况则不加分。户籍情况:认购新房时,认购人为上海户籍+10分;认购人为非上海户籍的(夫妻一方为上海户籍,非上海户籍的一方单独上产证的)不加分。房产情况:认购新房时,认购人(含家庭成员)名下上海无房的+20分;认购人为沪籍家庭且名下住房有1套方则+5分,两套以及以上不加分。五年人购房记录:认购新房时,认购人(含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且5年内无购房记录的+20分;认购人为沪籍家庭名下有1套房且5年内无购房记录的+5分;认购人5年内有购房记录的,则不加分。
2、动态分细则:自2003年1月起计算,每缴纳一月社保加0.1-0.24分。单身则视个人情况,家庭参照夫妻双方中社保缴纳较多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