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曲是元代的一种戏曲形式,包含了杂剧和散曲。
杂剧是宋代以滑稽搞笑为特点的一种表演形式,元代发展成戏曲形式。每本以四折为主,在开头或折间另加楔子,每折用同宫调同韵的北曲套曲和宾白组成,如关汉卿的《窦娥冤》等。流行于大都(今北京)一带,明清两代也有杂剧,但每本不限四折。
散曲是盛行于元、明、清三代的没有宾白的曲子形式。内容以抒情为主,有小令和套数两种。元曲原本是民间流传的“街市小令”或“村坊小调”,随着元灭宋入主中原,它先后在大都(今北京)和临安(今杭州)为中心的南北广袤地区流传开来。
元曲有严密的格律定式,每一曲牌的句式、字数、平仄等都有固定的格式要求。虽然有定格,但并不死板,允许在定格中加衬字,部分曲牌还可增句,押韵上允许平仄通押,与律诗绝句和宋词相比,有较大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