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却全部科目成绩通过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需要携带报名阶段打印的报名表一份、相关证件(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各市考试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2、部分科目免试且成绩通过人员现场审核,除正常报名材料外,还需携带原建设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符合的部分项目免试条件准备审核资料)。
3、本人因故无法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送审。受委托人送审时除提交正常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交代办委托书并携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受委托人送审时不能提交考生有关证件原件,则考生本人应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前往考试机构送审原件。
4、报名表及有关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