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具备的特点是可行性。
扩展:
计划的特点有:针对性、预见性、首位性、普遍性、目的性、明确性、效率性、预见性、针对性、可行性。
1、针对性
计划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针对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目的明确,具有指导意义。
2、预见性
计划是在行动之前制定的,它以实现今后的目标,完成下一步工作和学习任务为目的。
3、首位性
计划是进行其他管理工作的前提,计划在前,行动再后。
4、普遍性
实际的计划工作涉及到组织中每一位管理者及员工,一个组织的总目标确定后,各级管理人员为了实现组织目标,使得本层次的组织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都需要制定计划。
5、目的性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制定的各种目标都是为了促使组织的总目标的实现和一定时期目标的实现。
6、明确性
计划应明确表达出组织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表达出实现目标所需的资源以及所采取的程序、方法和手段,明确表达出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计划过程中的权利和职责。
7、效率性
计划的效率性主要是指时间性和经济性两个方面。
8、预见性
这是计划最明显的特点之一。计划是在行动之前对行动的任务、目标、方法、措施所作出的预见性确认。预想不能是盲目的、空想的,而是以上级部门的规定和指示为指导,以本单位的实际条件为基础,以过去的成绩和问题为依据,对今后的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之后作出的。
9、针对性
计划一是根据要求而定,二是针对自身的任务、主客观条件和相应能力而定。总之,从实际出发制定出来的计划,才是有意义、有价值的计划。
10、可行性
可行性是和预见性、针对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预见准确、针对性强的计划,在现实中才真正可行。
计划必须具备的特点包括:
1. 目标明确:计划应该有明确的目标,明确想要达到的结果。
2. 可行性:计划应该是可行的,能够在可接受的时间和资源范围内实施和完成。
3. 组织性:计划应该有一定的组织结构和安排,包括分解任务、确定责任人和时间表等。
4. 全面性:计划应该覆盖所有必要的方面和需要考虑的因素,避免遗漏和疏忽。
5. 可测量性:计划应该能够被度量和评估,以便确定进展和效果,并作出必要的调整。
6. 弹性和适应性:计划应该具备一定的弹性,能够适应变化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以保证最终目标的实现。
7. 资源分配:计划应该明确需要的资源,并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利用。
8. 反馈和学习:计划应该建立反馈和学习机制,通过不断的反思和改进,提高计划的执行效果。
9. 合理性:计划应该符合实际情况和环境,考虑到现实条件和限制。
10. 可沟通性:计划应该能够清晰地传达给相关人员,以确保共同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