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的前提条件是获得国外学校的录取。录取条件完全取决于所申请的学校。
在申请学校的时候,如果国外高校的官网上面有和CSC合作的项目,就可以提出申请。学校按申请资料来确定是否面试及最后录取。同时向CSC提出公派留学申请,获得资助,就可以了。
国外学校的录取和CSC的批准,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学校和国外学校签有协议,比如说某年公派一名学生到对方留学,那谁去就由学校决定,对方接收就是了。
1、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少量硕士研究生。也就是说必须达到出国博士生的条件,首先拿到国外大学的博士入学通知书。
2、专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重点资助领域”的要求: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