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金门的历史,金门县,古称“浯洲”、“仙洲”等,于1915年设县,以“固若金汤、雄镇海门”之意而称“金门”,屹立于台湾海峡西部,与中国大陆最近处仅2310米,现行政区划隶属于福建省泉州市,实际由台湾当局管辖,是台当局“福建省政府”、福建高等法院金门分院所在地,辖区由金门岛、小金门岛(烈屿)、大担岛、二担岛、东碇岛、北碇岛等12个岛屿组成。
金门自古属福建省泉州府同安县所辖,1915年(民国四年)始创县治。汉人移民对金门的开发依据可考的史料始于晋代。根据清代《金门志》的记载,晋代共有苏、陈、吴、蔡、吕、颜六姓家族因躲避战祸移居金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