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机构成立的基本流程:
1.慈善机构要符合成立的基本条件;
2. 由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审查同意;
3.具备后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4.进行实地验收,决定是否发放《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5.得到证书后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慈善机构成立时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有组织章程;有必要的财产;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慈善机构的章程包括名称和住所;财产来源及构成;内部监督机制;财产管理使用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终止情形及终止后的清算办法;组织形式;宗旨和活动范围;其他重要事项等。
慈善机构开展的公益活动包括扶贫、济困;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教育、科学、卫生等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