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素王献之传释文及译文(怀素王献之传大字带译文)

怀素王献之传释文及译文(怀素王献之传大字带译文)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04-13 07:19:07

怀素王献之传释文及译文

译文如下:王献之,字子敬,羲之第七子,官至中书令。清峻有美誉,而高迈不羁,风流蕴藉,为一时之冠。

方学书次,羲之密从其后掣其笔不得,于是知献之他日当有大名。后其学果与羲之相后先。献之初娶郗昙女,羲之与昙论婚书云:“献之善隶体,咄咄逼人。”又尝书《乐毅论》一篇与献之学,后题云赐官奴,即献之小字。献之所以尽得羲之论笔之妙。论者以谓如月穴凤舞,清泉龙跃,精密渊巧,出于神智。

梁武帝评献之书,以谓绝妙超群,无人可拟。如河朔少年,皆悉充悦,举体沓拖,不可耐何。献之虽以隶称而草书特多。

世曰今草,即二王所尚之。王洽,字敬和,导第三子,官至中书令。洽于导诸子中最为白眉。理识明敏,书兼众体,于行草尤工。挥豪落纸有郢匠运斤成风之妙。羲之尝谓洽曰:“弟书遂不减吾”王生虔亦谓:洽与羲之书俱变古形。王珣,字元琳,洽之子,官至尚书令,谥献穆,能草圣。然当时以弟珉书名尤著,故有“僧弥难为兄”之语。

僧弥,珉小字也。贞元改元春二月三日沙门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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