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可以让家人用,但需要满足几个条件:
办理者需要有北京职工医保,因为只有职工医保参保者才有医保个人账户,账户里才有钱。
被添加的对象需要跟办理者是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且被添加的对象本人要是北京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必须先进行备案,不做备案也不能直接用。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注册登录之后,进入个人网厅,点击左侧目录栏,“我要办”“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添加共济对象提交保存,审核成功之后,家庭成员就可以共济使用参保人个人医保账户资金。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