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部分高校所实行的学分制并非是真正的学分制,而是学年学分制,或称其为计划学分制,即在教学计划编制及执行中按学时计算学分,将所有课程分为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和实践课。
这种学年学分制与国外的弹性学分制是完全两回事,实际上仍然是原来的按学年划分的教学管理体制。在这种教学管理体制下,对于休学一年后复学的学生,各高校通常的做法是降级插班。至于你想补修回原来的学分,按原来的班级正常毕业,这是不太现实的,因为高校不可能专门为你一个人补修学分。即使高校愿意为你开绿灯,安排你全部补休学分,但你复学后插入到哪个年级和专业还需要报批省高教厅,正常情况下,对于休学一年后复学的学生,省高教厅是不会同意学校将学生安排到原来的班级复学的。即使你降级插班了,以后还会遇到许多问题。比如说,在课程改革下,会出现同一专业在不同年级的课程设置是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你以前的学分怎么转化是个比较难处理的问题。更极端的例子是,假如你原来的专业被取消了,复学后安排到哪个专业?这些问题都是休学衍生出来的,而这些问题教育部还没有出台这么细的规定,可能有些省份的高教厅有相关的规定细则,由于不知道你是在哪个省上的大学,如果你想得到更准确回答,建议联系省高教厅。相关法律规定: 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第二十三条 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第二十六条 学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