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些材料。
1.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原件);
2.
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3.
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原件及复印件);
4.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上网查询打印的缴费信息) (原件);
5.
合法住房证明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有与积分指标项目一致的情形,还应提供对应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提交。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成都积分入户申报办理的法律依据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条 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
第十一条 申请人可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2、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关于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所需材料,可参考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提供的信息[1]:
1.申请表:需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2.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证明:若为本市购房者,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复印件;若为其他城市购房者,需提供该城市住房相关的公证或证明材料以及《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证明。
4.租赁合同:若为在本市租房者,需提供租房合同原件。
5.社保证明:若为本市缴纳社保者,需提供近半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
6.纳税证明:若为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者,需提供近一年的个税完税证明。
以上是常见申请材料,实际要求可能会因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申请指南,确保所需材料清晰明了。参考来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