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版行程单意思是旅客购买机票的付款及报销的凭证。电子行程单注意事项:
1、电子行程单不能任意涂改,旅客应核对行程单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等所列项目;
2、电子行程单不作为登机凭证,但发生变更时旅客须出示行程单原件;退票时旅客必须凭行程单原件向原售票部门提出申请;
3、旅客购买定期客票后未领取行程单,一旦又有需要,可以在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后30天以内,向原出票单位申请领取。逾期则因民航系统限制,国航不负责提供。行程单的作用: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即可领取到一张"ET"(电子客票英文缩写)标识的登机牌;旅客无须再出示机票,只要拿着有"ET"标识的登机牌和有效身份证明,即可进行安全检查。此外行程单不是在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凭证。乘客购买电子客票后只需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和电子机票相关凭证(短信、电子邮件等)即可在机场执机柜台办理登机手续领取登机牌,然后持有效证件和登机牌通过安检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