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他人作介绍时应遵循以下基本礼仪原则:
第一,在向他人介绍时,首先了解对方是否有结识的愿望。最好不要向一位有身份的人介绍他不愿认识的人。
第二,注意介绍次序。按国际惯例,应该先把年轻者、身份地位低者介绍给年长者、身份高者;先把年轻的职务相当的男士介绍给女士;先把年龄低、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先把客人介绍给主人,把晚到者介绍给早到者;如果是业务介绍必须先提到组织名称、个人职衔等。集体介绍可以按照座位次序或职务次序进行。为他人介绍遵守“先向尊者介绍”的原则。
第三,介绍人作介绍时,应该多使用敬辞。在较正式场合,介绍词也较郑重,一般以“×××,请允许我向您介绍……”的方式。在不十分正式的场合可随便些,可用“让我介绍一下”或“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的句式。介绍时语气清晰地说出得体的称谓,有时还可用些定语或形容词、赞美词介绍对方。
第四,为人介绍时注意手势和表情。被介绍时,眼睛正视对方。除年长或位尊者外,被介绍双方最好站起来点头致意或握手致意,同时应说声:“您好,认识您很高兴”或“真荣幸能认识您”等得体的礼貌语言。
在人际交往活动中,经常需要在他人之间架起人际关系的桥梁。
他人介绍,又称第三者介绍,是经第三者为彼此不相识的双方引见、介绍的一种交际方式。他人介绍,通常是双向的,即双方各自作一番介绍。有时,也中进行单向的他人介绍,即只将被介绍者中草药某一方介绍给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