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帝国分为四个国家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内部争斗、文化差异和地理位置等因素所致。
在成吉思汗去世后,他的继承人们之间不断发生内部争斗,没有制定明确的继承方式,而是将他的儿子们分为不同的旗帜行辈并控制不同的领土。这些内部争斗导致了蒙古帝国的逐渐分裂。
此外,蒙古帝国在文化上也存在差异。元朝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中国文化的影响,而其他三个国家则受到了中亚文化和土耳其文化的影响。这些文化差异也导致了蒙古帝国的在后来的分裂。
地理位置也是一个重要因素。随着元朝与中原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其他三个国家则沿用了当地的文化,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社会形态和文化习惯。
最终,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导致了蒙古帝国逐渐分裂成为四个独立的政治实体:元朝、金帐汗国、伊儿汗国和蒙古高原汗国。
这其实是和蒙古帝国以及元朝建立的历史有关。简单来说,元朝是由蒙古帝国的大汗建立的,相当于是其他汗国的宗主国。而其他四大汗国,只是蒙古帝国的王爷建立的,相当于是帝国下面的王国,原本是隶属于帝国一部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