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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边沟、排水沟、截水沟 9.1.1 施工前提条件: (1)设计图纸及文件已审核,提出的问题已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并对班组进行了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 (2)所需要的材料如砂、片块石、水泥已进场并检测合格,砂浆配合比已确定。 (3)所需的机械设备、人员已准备就绪。 (4)现场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已建立,分项工程责任牌已制作,明确了各工点、工序负责人。 (5)根据图纸要求,边沟、排水沟的现场放样完成,并经复核与现场地形符合,与桥涵、结构物及线外排水系统或自然水系能平顺衔接,能够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统。 (6)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已得到批复,施工现场的劳动力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及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得到批准。 9.1.2施工工序 (1)一般要求: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确定各施工工序,如对于软基地段需增加土工布铺设的工序,并且如设计为干砌排水沟,应先干砌后勾缝处理。 (2)施工工序见图9.1.2 图9.1.2 一般路段边沟施工流程图 9.1.3施工技术与工艺: (1)排水沟、边沟、截水沟的测量放样统一采用红外线测距仪精确放样,确保沟体线形美观,直线线型顺直,曲线线形圆滑。 (2)放样一般以两个结构物之间的长度为一个单元,以确保边沟、排水沟与结构物的进出水口顺利连接。 (3)截水沟顶面应略低于自然坡面,若遇冲沟应设缺口将水导入截水沟。 (4)根据土质情况,可采用机械开挖和人工开挖配合完成,也可采用人工开挖成型。如采用机械开挖,应防止超挖,应留出5~左右富余,由人工修整成型,确保边沟、排水沟的边坡平整、稳定,严禁贴坡。后,需进行沟底高程复测。 (5)土方应堆置在与路堑边坡顶一侧并予以夯实或运出场外,禁止堆放在排水沟外侧,影响场地的外观及排水效果,或回流至排水沟内影响正常排水。 (6)采用铺筑时,应选用有平整面的片石,各砌缝要用小石子嵌紧,采用铺砌时,砌缝砂浆应饱满,沟身不漏水,若沟底采用抹面时,抹面应平整压光。 (7)边沟、排水沟的进出水口,应妥当加固,以防水流危害路基。 (8)截水沟出水口一般应设深度不小于1米的截水墙或消能设施,以免出水口在水流作用下冲毁。 9.1.4施工质量 (1)排水设施要求纵坡顺适,沟底平整,排水畅通。 (2)边沟要求线形美观,直线线形顺直,曲线线形圆滑。 (3)构造物要求坚实、稳定。 (4)基础伸缩缝应与墙身伸缩缝对齐。 (5)砌体抹面应平整、压光、直顺,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 (6)实测项目参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9.2跌水、急流槽 9.2.1施工前提条件见9.1.1。 9.2.2施工工序:测量放养、基坑开挖、墙体砌筑。 9.2.3施工技术与工艺 (1)跌水与急流槽必须用浆砌圬工结构,跌水的台阶高度可根据地形、地质等条件决定,多级台阶的各级高度可以不同,其高度与长度之比应与原地面坡度相适应,台阶高度一般应不大于0.5~0.6m,通常为0.3~0.4m。 (2)跌水可用或水泥砼浇筑,沟槽壁及消力池的边墙厚度:为0.25~0.4m,砼为0.2m,高度应高出计算水位至少0.2m,槽底厚度为0.25~0.4m,出口设置隔水墙。 (3)跌水一般设有消力槛,设置时槛的顶宽不小于0.4m,并设有尺寸5cm*5cm~*的泄水孔,以便水中断时,排除消力池内的积水。 (4)跌水槽一般筑成矩型,但跌水高度不大,槽底纵坡较缓,亦可采用梯形断面,梯形跌水槽身,应在台阶前0.5~1.0m和台阶后1.0~1.5m范围内加固。 (5)急流槽的纵坡,一般不宜超过1:1.5,可用浆砌片(块)石砌筑或混凝土浇筑。 (6)为防止滑动,可在斜坡急流槽背砌防滑平台以阻止下滑。 (7)进水槽和出水槽底部应用片石铺砌,水泥浆勾缝,长度一般不小于10m,个别情况,应在下游铺设厚0.2~0.5m长2.5m的防冲铺砌。 (8)急流槽很长时,应分段砌筑,每段长不宜超过10m,接头处以防水材料填缝,密实无空隙。 (9)急流槽宜砌成粗糙面,或嵌入约10cm*10cm坚石块,用以消能减小流速。 (10)对于汇水面积较大的路堑边坡急流槽,应考虑加大、加深急流槽尺寸,并在底部设消能设施后,导入路基排水系统。 9.2.4施工质量 (1)急流槽所用的混凝土及砌筑砂浆强度应满足图纸要求,配合比准确,砌缝隙砂浆饱满,槽内抹面平整,直顺。 (2)进口汇集水流设施,出口设备消力槛等应砌筑牢固,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 (3)槽内抹面平顺无裂纹。 (4)设置坡度顺直,无折坡现象。 9.3盲沟、渗沟 9.3.1施工前提条件见9.1.1。 9.3.2施工工序见图9.3.2 图9.3.2盲沟、渗沟施工流程图 9.3.3施工技术与工艺 (1)渗沟、盲沟的基坑开挖宜自下游向上游进行,并应随挖随即支撑和迅速回填,暴露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天,以免造成坍塌,支撑渗沟应间隔开挖。 (2)当渗沟开挖深度超过6m时,须选用框架式支撑,在开挖时自上而下随挖随加支撑,施工回填时应自下而上逐步拆除支撑。 (3)盲沟的埋置深度,应满足渗水材料的顶部(封闭层以下)不得低于原有地下水位的要求。当排除层间水时,盲沟底部应埋于最下面的不透水层上。 (4)当采用无纺土工布作反滤层时,应先在底部及两侧沟壁铺好地位,并预留顶部覆盖所需的土工布,拉直平顺紧贴下垫层,所有纵向或横向的搭缝应交替错开,搭接长度均不得小于300mm。 (5)盲沟的底部和中部用较大碎石或卵石(粒径30~50mm)填筑,在碎石或卵石的两侧和上部,按一定比例分层(层厚约150mm)并填较细颗粒的粒料(中砂、粗砂、砾石),做成反滤层,逐层的粒径比例,大至按4:1递减。砂石料颗料小于0.15mm的含量不应大于5%。在盲沟顶部做封闭层,用双层反铺草皮或其他材料(如土工合成的防渗材料)铺成,并在其上夯填厚度不小于0.5m的粘土防水层。 (6)渗沟的出水口宜设置端墙壁,端墙下部留出渗沟排水通道大小一致的排水沟,端墙排水孔底面跨排水沟沟底的高度不宜小于0.2m,端墙出口的排水沟应进行加固,防止冲刷。 (7)填石渗沟只宜用于渗流不长的地段,且纵坡不能小于1%,宜采用5%,出水口底面标高,应高出沟外最高水位0.2m。 9.3.4施工质量 (1)反滤层应层次分明,出水口应排水通畅。 (2)实测项目参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