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丙辰是公元1496年,明朝弘治九年。
弘治九年(公元1496年),京城发生了一起恶少于大路通衢,当众轮奸妇女的案件,案发之后,轮奸犯非但没有受到法律制裁,却被锦衣卫官员无罪释放。此案最后由东厂报知弘治帝,弘治帝当即命令三法司会审并指示,对这种凶恶异常、藐视法度的恶棍一定要予以重惩,并且要追究负责京城治安的各官员们的责任。可没有想到处置恶棍容易,要追究官员的责任却很难,在弘治帝严厉督促下,最终只能找个无权无势的官员充当替死鬼。
1496年!明孝宗弘治九年!
大事纪:
1496年六月二十一日,兵部尚书马文升等上言说:天下之安危系武备之修否。宣德以来,武备渐驰,至正统间有土木之败。近来天下无事,京军疲困,战马消耗,兵器不精,操练无法。鞑靼诸部虽进贡如常,但安知其无大举入寇之谋?乞严修武备,以防不测。今后兴造诸司不得拨团营军,三大营做工者宜速完工,不许迁延私役。不许侵夺官军草场、马料。清查库存兵器,不足者兵仗器制成样式,令诸司照样制作。弓马绝伦或有出众奇才可为将官者,不分行任士卒或草野之人俱听举用。如此则兵勇将良,武备修举,虽有外侮亦不足虑。孝宗认为所言切中时弊,悉令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