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文书礼仪基本要求:
一、合“法”
合“法”,即要求公文的内容与形式以及公文形成的程序过程务必合乎国家法律、法令、方针政策,合乎上级指示和规定,与本机关其他现行有效文件保持一致。
二、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即要求公文的内容能从实际情况出发,有切实的客观针对性,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要忠实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各种判断要合乎实际;各种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应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三、平实得体
首先是文体要正确,务使表达合乎公文这种特定式样的文章的特殊要求,其次,语言运用要得体,符合特定场合、对象的需要。
四、简明通顺
简明,即要求尽量用最简洁的文字,顺畅而有条理地明确表达充实丰富的内容,做到言简意赅。
五、庄重严谨
严谨,即要求公文的结构必须严密有序,用语务必周密确切不生歧义,没有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