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题:在启事的开头,通常会有一个简明扼要的标题,用于概括启事的内容。
2. 发布日期:在标题下方,标注启事发布的日期,以便读者知道启事的时效性。
3. 正文:启事的正文部分是最重要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 发布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标明发布启事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以便读者获取更多信息或进行联系。
- 启事的具体内容:清晰、简明地描述启事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活动或事件的详细信息等。
- 目的或要求:说明发布启事的目的或要求,例如招聘人员、寻找失物、通知活动时间等。
- 其他相关信息: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包括其他相关信息,如报名方式、费用、截止日期等。
4. 结尾:在启事的结尾,通常会标明发布单位或个人的署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读者进一步了解或咨询。
需要注意的是,启事的格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变化,但以上要素是基本的参考。
启事的写法,一般是:
首行正中写启事的名称,如“寻物启事”“招领启事”“征文启事”等;然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启事的内容;末尾右下方分两行写启事者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和启事的日期。
启事的内容要考虑周到,一般要写的具体明确。内容多的还应分项逐条的写清楚。
但是,有的启事,如招领启事,由于目的是要失主来认领物件,而又要防止被人冒领,所以有些内容,如无间的数量、特征等就不应该写得具体明确,而应在失主认领时当面核对;但联系的地点、办法等,要写清楚。启事的语言要简明,切忌啰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