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与修养中法的六大基本特征(道德修养与个人修养的区别)

思想道德与修养中法的六大基本特征(道德修养与个人修养的区别)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05-02 23:58:32

思想道德与修养中法的六大基本特征

1. 政治认同:道德与法治课程要培养学生对社会主义祖国的政治认同,即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提高民族自尊心;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具有主人翁责任感;关心社会公共事务,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2. 道德修养:道德与法治课程要帮助学生养成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道德,弘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追求高尚情操,具备公正、善良、忠诚、宽厚、自省、自律的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履行公民义务,承担个人责任。

3. 法治观念:道德与法治课程要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即形成法律至上的理念,自觉遵守法律,积极维护法律;能够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4. 健全人格:道德与法治课程要帮助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具有积极的心理品质和健康的生活态度;具有面对挫折的承受能力和对待成功的正确态度;形成热爱生命、尊重自然、合作互助、自强不息的品格。

5. 责任意识:道德与法治课程要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即能够对自己行为负责,能够积极承担公民责任,主动关心社会发展和国家命运。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所以法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所以法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所以法具有规范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所以法具有明确的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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