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综合排放标准1.1 标准分级
1.1.1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 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1.1.2 排入GB 3838 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 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1.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1.1.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 分别执行4.1.1 和4.1.2 的规定。
1.1.5 GB3838 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 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