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办公区的卫生制度
1、各办公区内物品要分类摆放,办公台上禁止放与工作无关的东西。
2、各办公区卫生清洁要划责任人,应每天做好地面、墙面、桌面等办公设备的保洁工作。
3、办公区内禁止抽烟,如有需要可到抽烟室。
4、严禁在办公区域内挂放衣物,员工更-衣公司统一配备更-衣室及更-衣柜。
5、严禁在办公区域内进餐或吃零食。
6、行政部巡检小组每周应三次到各办公室查看,及时发现提醒并在卫生记录表上填写卫生巡视结果。
7、各办公区应执行敞开式办公,上班期间各办公室门应完全打开。
(二)公共区域卫生制度
1、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划分具体负责人,每天的清洁工作应在客户进店前完成,并不定时的多次进行,确保客户视线可见范围内的整洁。
2、展厅地面、玻璃幕墙要求无尘、无印、无油污,清洁透亮。
3、卫生间地面、墙面、镜面要求无水渍、无污垢,清晰可见。
4、卫生间要求时常通风无异味,客户可视范围内无杂物摆放。
5、展厅、客休区等地烟灰缸要时常清洁,不允许有三个以上烟灰头存放。
6、所有客户区域要做到人走杯清,及时把物品归位保持整洁。
7、公共区域行政部卫生负责人要不定时巡查,目的做到客户可到之处,处处空气清新,处处干净整洁。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