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服务中心职能如下:
1、负责涉农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编制农业技术推广计划,负责本辖区内各项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及对本辖区内粮食、蔬菜、水果等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并积极组织防治,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新技术的引进及新品种的引种实验、示范、推广、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田间技术指导,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2、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进行监督、审计和管理,调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全面系统、及时地搜集、整理、提供本镇的农村经济统计数字;
3、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制定全镇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保护和管理辖区林业资源,认真组织实施“生态建设”和“退耕还林”两大工程,加强对林业资源和野生动物的保护,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林木病虫、鼠害调查防治和护林防火、林政管理、林权、林地纠纷及边界纠纷调解工作;
4、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水法及法规,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好、用好由本镇所管的水利工程设施,做好除险加固、安全检查和安全评定工作,制定与实施本镇水利、水保及水产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镇水利管理机构的建设及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执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指令,组织防汛抢险劳力、物资器材,指挥当地防汛等。
乡镇综合服务中心设置有各个办事窗口,方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理各项事务。
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是: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经济工作中的方针、政策,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2、负责镇村财务管理和合同的签证、调解仲裁、兑现工作;3、负责做好镇、村收支分配、财务监督、检查、整顿工作;4、做好财务公开;5、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