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第一定律: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力的作用时,总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装态.
我们把物体保持运动状态不变的特性叫做惯性.
惯性是维持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物体的运动状态需要力的作用来维持.作用力和相反的阻碍力平衡时(如推箱子时的推力和摩擦力),运动物体就匀速运动、静止物体则保持静止;作用力和相反的阻碍力不均衡时,则:1、静止物体开始随较大的力的方向运动;2、运动着的物体加速运动或减速,此时加速运动方向或减速方向是与力大的方向一致的.直至各种力达到平衡,就实现静止或匀速运动.
物体运动是因为物体受到了力的作用.力不是维持物体运动的原因,力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根据牛顿第二定律:F=ma可知:力是产生加速度的原因.物体具有加速度则必然要改变运动状态!古代人(这是亚里斯多德的观点,曾被广泛接受)认为力是使物体运动的原因.学习者常常把"力"看成是一种物质(实体),把它看成是使物体运动的原因,于是,他们认为重物体会比轻物体下落得快;他们习惯于在物体运动的方向上去标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力,等等,这很象是牛顿以前的力学观点.
爱因斯坦又提出了的光速极限论:一切质点的运动、一切场的传播速度以及一切真实物质的相互作用的传播速度,都不能大于真空中的光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