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平衡报价在某些情况下是废标的。
2. 不平衡报价指的是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标的物、工程或服务中,对某些项目的报价超出了合理范围,导致整个报价不平衡。
如果不平衡报价严重影响了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和可比性,就有可能被认为是废标的。
3. 除了不平衡报价外,其他可能导致废标的情况还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或缴纳不足等。
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评标,确保评标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