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速路,属于快速路的一种,也是快速公路的主体,位居城市道路四个等级中的顶端。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双向四车道以上的规模、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主要作用是保证汽车畅通连续地行驶,提高城市内部的运输效率。
城市快速路,常简称为快速路,是等级最高的城市道路,通过设置超长距离的中央隔离带使汽车快速通行。
城市道路分四个等级,快速路(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主要的区别是速度,以及涉及的车速和断面的布置。设计车速:快速路60km/h到100km/h,城市主干道60km/h到80km/h,次干道40km/h,逐级往下降。快速路占地的红线,一般是80米,充分布置下主路、辅路。
根据不同具体情况和各种细节分类方法,城市快速路又常被称为一级公路、快速干线、快捷路等。
城市快速路的一个主要原则,即快速路没有红绿灯,可以连续通行。因此需要在所有的路口形成一个立交,或者是一个简单的立交,或者是大型的立交,这个立交的设置主要跟相关道路有关。北京的二三四环就是典型的快速路,长安街的宽度不比四环路窄,但有大量红绿灯,路口都是平交路口,所以叫主干道。在实际建设中,一些红绿灯路口或其他平面交叉口较少的中长距离主干道,其功能定位或道路性质也被纳入城市快速路的范畴。不过只要有平面交叉口的一段道路,哪怕只出现一个红绿灯,在路名上就不会称其为“快速路”,而是称为“大道”。
城市快速路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它只服务于城市内部。如果一条快速路已连接着其他城市,则不能叫城市快速路,应该叫城际快速路。而快速公路不仅包含城市和城际的快速路,还包括超长距离(跨省)的高等级公路。
城市快速路可以是国道或省道甚至是乡道,一般为一级公路,部分为高速公路或高标准建设的二级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