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应达到0.7(相当于E字表0.8) 或以上,近视力应达到1.0或以上
2.
若任何一眼远视力低于 0.7,则要满足: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3,矫正视力(可配戴眼镜)不低于1.0,屈光度不超过±3.00D(球镜当量)或散光两轴相差不超过2.00D。
飞行员的视力要求标准要比常人严格许多,因为民航是服务公民的,标准越高就对人民生命安全有了更高的保障,并且现在空气质量下降,所以需要飞行员有更好的标准。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1.身高在168厘米—186厘米。
2.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M)2。
3.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3;不应有角膜屈光矫正手术史;不应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视,不应有严重的沙眼或倒睫。
4.不应有精神障碍、癫痫及其病史和家族史。
5.不应有恶性肿瘤,以及可能恶变或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6.不应有传染性疾病,不应为艾滋病病毒(HIV)携带者。
7.不应有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异常。
8.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
9.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血压收缩压不应持续低于90mmHg或高于等于140mmHg;舒张压不应持续低于60mmHg或高于等于90mmHg。
10.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11.不应有泌尿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应有泌尿系统结石。
12.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如:肺结核。
13.不应有血液系统疾病及其病史。
14.不应有免疫、内分泌系统及新陈代谢疾病及其病史。
15.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
16.不应有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或畸形,不应有嗅觉和听力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