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中关于岗位竞聘内容(教师岗位竞聘演讲简短)

教师法中关于岗位竞聘内容(教师岗位竞聘演讲简短)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05-15 15:10:07

教师法中关于岗位竞聘内容

一、岗位竞聘原则: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

二、竞聘上岗的对象

1、符合各级岗位任职条件的教师,具体时间要求:

⑴小学一级教师十二级岗位,必须是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满三年。

⑵小学一级教师十一级岗位,必须在十二级岗位上已聘满二年;或已在十二级岗位上且离退休年龄不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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