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上楼所说的:企业交的个人所得税,属代收代缴,跟企业所得税不属于重复征税!名词解释:重复征税:国家对同一征税对象征收多种税或多次征税。具体地说,指同一征税主体或不同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征税行为,一般情况下是两次重复征税,即双重征税。 重复征税主要有以下几种:
1.对同一商品流转额课征多种税收;
2.一种税收在商品流转的各个环节上多次课征;
3.在工业生产中对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出厂成品分别征税;
4.对涉及各国税收管辖权的同一征税对象,两个国家都进行征税,即国际间的双重课税。我国建国初期的工商税制采取多种税、多次征的复税制,主要表现为按当时的税收制度,同一产品的流转额要缴纳货物税、工商税、印花税等,而且同一产品每进行一次销售,都要缴纳营业税和印花税。重复征税不能体现税收的合理负担原则,不利于经济发展。举个例子:如果某个公司买了一把椅子共买了100元,对于销售这把椅子的所得公司即交了营业税,同时又交了印花税,那么就算是重复征税,这样说明白了吗!